全校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实施以育人育才为中心的哲学社会科学整体发展战略,构建学生、学术、学科一体的综合发展体系,全力推进“1+2+8+5”教育强省建设行动。省教育厅启动 2025年度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教育强省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2025年度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教育强省研究项目不设选题指南,分为基本项目和专项研究项目两类,按照经费资助方式,以上两类项目均按照资助性计划项目和指导性计划项目两种方式进行立项。其中,资助性计划项目研究经费由省财政专项经费支持,每项资助经费3万元,立项一次性拨付2万元,结项鉴定优秀的拨付1万元,合格不予拨付。指导性计划项目研究经费,我校按每项1万元进行经费资助。
(一)基本项目
申请人应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在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的前提下,认真凝练并自行拟定研究课题。项目名称必须表述规范、准确、简洁,研究内容聚焦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需求,紧贴教育强省建设现实需要,促进理论创新与实践应用的深度结合。
(二)专项研究项目
1.教育考试研究专项。面向教育强国、强省建设需求和教育考试高质量发展需要,重点资助教育考试领域关系教育发展全局的重要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为构建高质量教育考试评价体系和服务教育考试改革发展提供决策支撑。
2.科研评价研究专项。完善科研评价体系,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重点资助关于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改革的理论探索和现实问题研究,激发科研活力,促进科研成果转化,加快构建具有中国自主知识体系的哲学社会科学三大体系。
3.安全管理研究专项。加快健全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强化监管与教育力度,重点资助涉及各类风险防范,学生生活、学习、心理健康等校园安全领域问题研究,促进安全管理水平提升,维护和谐稳定的教育环境。
4.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研究专项。响应文化强国战略需求,推动古文字与中华文明传承发展工程深入实施,聚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重点资助关于古文字研究、冷门绝学、历史文献、古籍整理以及传统文化传承等关键领域的理论探索与实证分析,为构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和推动文化创新发展提供坚实的学术支撑和策略建议。
二、申报限额
我校限报10项。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
1.申报人能够实际承担、组织研究工作;每个申请人限报1项,所列项目组成员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申报人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所申请项目的完成时间不得跨越其退休年龄。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国家级、省部级资助项目或其子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该研究项目;
(2)在研的河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及以上项目主持人,不能申报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教育强省研究项目;
(3)所主持的河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二)申报学科范围
根据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2009 年公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本次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与文化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港澳台问题研究;(24)国际问题研究。
(三)对符合以下条件的项目优先支持
1.吸纳在校本科生、研究生作为团队成员参与研究项目的设计、实施和管理过程,充分调动学生在科学研究中的主动性和创新性。
2.研究团队主要成员中两个或以上具有不同学科背景,采用跨学科理论和方法来解决哲学社会科学的问题,促进学术思想的交流和碰撞,提升研究成果的创新性和实用性。
3.研究内容聚焦教育强省建设中的关键问题,能够提出具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为教育强省的建设提供坚实的理论支持和策略指导。
4.建立开放的研究模式,加强与社会各界协同攻关,增强研究的广度和深度,提高研究成果的社会影响力和应用价值。
四、结项要求
1.项目研究期限为 1-2 年,研究期限自项目批准立项之日算起。
2.项目研究的结项成果形式为著作、论文、研究报告、决策咨询报告等。所有成果均须标注:本文系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教育强省研究项目研究成果和项目编号。
资助项目的结项条件应达到以下条件其中一条:(1)著作已经出版;(2)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署名人在中文核心期刊至少发表相关论文 1 篇;(3)研究报告不少于 1 万字,检测查重率低于30%,且有实际应用部门(高等学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厅级以上行政部门或大中型企业)的采纳证明或获得市厅级及以上领导的肯定性批示。同时,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署名人在公开学术刊物至少发表学术论文 1 篇;(4)在国家级权威媒体(人民网、新华网、央广网、央视网、中国经济网、光明网)至少发表理论文章 1 篇。
指导性项目的结项条件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1)著作已正式出版;(2)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署名人在公开学术刊物至少发表相关论文 1 篇;(3)研究报告不少于 1 万字,检测查重率低于30%,须有实际应用部门(高等学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厅级以上行政部门或大中型企业)的采纳证明(注明采纳内容和价值)。
五、申报流程
1.校内各单位统一组织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请各院部于9月17日16点前将申报书电子版(院部+姓名+项目名称)和汇总表发至科技处邮箱kfhhsykw@163.com, 逾期和不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待确定推荐项目后进行网络申报,网上申报受理时间为2024年9月23 日--9月24日,并在此期间对申报材料进行在线审核确认。
3.申报人登录“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教育强省研究项目管理平台”(https://hnjysk.haou.edu.cn/),按系统提示和填表要求,在线填写申报书。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联系人及电话:戴玉 23658049
技术支持电话:0371-58525082
科技处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