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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工程系学生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添加时间:2011-03-10  |  访问量:  来源:

    为进一步加强我系学生管理工作,维护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本着保护学生、预防为主,教育先行、教管结合、责任明确、妥善处理的原则,特制定学生安全事故处理预案。
    一、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1、发生交通事故后,应迅速将伤者送到医院进行抢救。
    2、迅速报告辅导员及系领导。
    3、组织保护好现场,看住肇事车辆及肇事人以备交警部门进行事故处理。
    4、辅导员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到校。
    二、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1、发生火灾事故时,在向119消防指挥中心报警的同时,立即报告辅导员及系领导。
    2、迅速切断有关电源,疏散人员,撤离到安全区域。
    3、积极配合消防人员救火,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大火蔓延。
    三、打架事件应急预案
    1、如遇学生之间或学生与校外人员发生矛盾冲突并动手打架的情况,应及时向辅导员或系领导报告,同时采取积极措施进行制止或疏散。
    2、辅导员和系领导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人员到达现场进行制止,情况严重的应拨打院保卫处电话。
    3、对伤者应及时送医院就诊。
    4、迅速配合有关部门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并做好有关材料的收集。
    5、通知受伤者家长,妥善处理事故。
    6、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校规校纪,严肃处理。
    四、学生心理问题应急预案
    1、凡发现有心理抑郁、行为异常情况的,应立即报告辅导员或系领导。
    2、各班及辅导员应密切关注问题学生动向,并积极采取措施关心学生、进行心理疏导,教育和帮助学生克服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心理障碍,把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
    3、情节严重的应立即通知学生家长并向学院有关部门汇报,做为必要的防范措施。
    五、学生夜不归宿事件应急预案
    1、凡未办理正常请假手续但夜不归宿的或假期已到仍未返校的情况,各班责任人或学生会治保部应立即报告辅导员或系领导,并于当晚组织全面查找。
    2、次日中午12时仍未返校的,应由辅导员代表系领导立即通知该生家长到校,并由系主管学生工作领导将情况通报院学生处。
    3、连续24小时不明去向的应立即向院保卫处报案。
    六、学生加入非法传销组织应急预案
    1、凡发现有学生进入非法传销组织的迹象,各班责任人或学生会治保部应立即报告辅导员或系领导。
    2、辅导员或系领导在获知情况后应立即通知家长,并采取积极措施联系学生本人,直至其重返校园。
    3、情况严重的应通报院保卫处、学生处,上报公安部门,协同有关部门共同采取营救措施。
    七、其他各类事件应急预案
    1、凡未经批准私自组织集体外出活动(如参观、旅游、野炊、游泳等),应立即报告辅导员或系领导,并予以及时制止。
    2、凡私自到校外游泳,一经发现应立即报告辅导员或系领导,并予以及时制止。
    3、凡在宿舍内私拉乱扯电线(电源)、使用违章电器的,一经发现应立即报告辅导员或系领导,并予以及时制止。
    4、凡宿舍内财物被盗,一经发现应立即报告辅导员或系领导,情节严重的应向院保卫处报案。
    5、发生其他各类安全问题的,均应立即报告辅导员或系领导,将事故控制在萌芽状态。
    本预案自制定之日起执行。
   
                                        信息工程系党总支
 
                                              201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