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在全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群众三评”工作的实施办法》(豫群组发〔2013〕11号)规定,根据《高等学校教育实践活动“群众三评”工作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为确保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让群众看得见、真满意的效果,现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开展“群众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价时间
5月7日上午10:00。
二、评价方式
主要采取民主测评的方式进行。院领导班子群众评价单独组织,院内各系部、管理和服务部门的群众评价压茬进行,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三、参评人员
参评人数共112人,主要是干部代表、教职工代表、学生代表。干部代表67人,包括中层正职和中层副职代表,占参评人员60%;教职工代表35人,包括普通教师代表,高层次人才代表,省(市)级以上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外人士代表,工勤人员代表,离退休人员代表,占参评人员30%;学生代表10人,包括学生党员代表和普通学生代表,占10%。现职领导班子成员不作为参评人员参加“三评”。
四、评价内容
对领导班子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情况进行综合评价,重点评价征求意见、“梳辫子”情况,并对学习总结交流、边改边建情况进行评价。
1.学习教育情况:①党员领导干部带头抓组织动员、讲党课情况;②中央、省委规定必读书目研读和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情况;③集中学习及学习总结交流情况;④领导干部思想认识提高情况。
2.征求意见、“梳辫子”方面:①坚持开门搞活动,虚心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情况;②畅通民意渠道听取意见情况;③深入基层调研听取意见情况;④对征求到的意见“梳辫子”、建台账情况。
3.立行立改方面:①“四风”方面突出问题查摆情况;②师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立行立改情况;③初步建章立制情况。
五、评价程序
1.发布公告。会议前1天向参评人员发布公告(包括时间、地点、参评人员、测评内容与方式等),并通过一定形式发布《关于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征求意见情况综合报告》。
2.民主测评。①民主测评会由院长主持,院党委书记通报“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活动开展情况(综合报告);②省委督导组组长讲话;③组织参评人员填写群众测评表;④由省委督导组收回测评表。
3.汇总梳理。测评表由督导组负责汇总。
4.形成报告。结合征求意见情况,依据省督导组反馈的测评结果,形成《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群众评价报告》,报督导组审阅整理后,报送省委活动办。测评结果在单位内部公开。
5.结果运用。对群众评价结果进行系统分析,找准“四风”方面突出问题,对第一环节的工作进行评估,进一步改进工作,转变作风,扎实推动活动开展。
附件:“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群众评价表
2014年5月6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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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群众评价表
评 价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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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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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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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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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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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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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教育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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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组织动员和领导干部讲党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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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规定内容学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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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集中学习和学习总结交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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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党员领导干部思想认识提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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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意见、“梳辫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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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泛征求意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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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深入基层调研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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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梳理意见、分类建立台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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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行立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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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体 评 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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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认为本单位在活动“第一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是什么?有何意见和建议?(若此处填不下,可另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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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每项评价只能划一个等次,请在选择的等次项下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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